1、在任何情况下,不允许压 头与试台及支座、试样触碰。试样支撑面、支座和试台工作面上不得有压痕。
3、在硬度检测过程中,有关装置不应受到冲击和振动。
5、调整示值指示器至零点后,应在1-8s内施加全部主检测力。
6、应均匀平稳地施加检测力,不得有冲击与振动。
7、总试验力F保持时间为4±2s,然后卸除主试验力F,保持初试验力F0,经短时间稳定后,进行读数。
8、对于低硬度材料,经协商试验力保持时间可以延长,允差±2s。
9、两相邻压痕中心间距离至少尖为压痕直径的4倍,但不得小于2mm。任一压痕中心距试样边缘距离至少应为压痕直径的2.5倍,但不得小于1mm。
10、在每个试样上的检测点数应不少于四点,对大批量试样的检测,点数可适当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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