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请务必使用专用的电源适配器给电池充电。若使用非本机专用的充电器对仪器充电,而导致仪器出现问题不属于保修范围。
2、锂电池存在自放电问题。电池充满后,如果短期不用,电量会有一定的衰减;长期不用会导致电池过放而进入休眠状态。为保护探伤仪及电池,至少每个月要开机通电一到两个小时,并给电池充电,超声波探伤仪以免仪器内的元器件受潮和电池亏电而影响使用寿命。
3、如果电池过度放电导致无法正常充电时(电池没电且充电指示灯不亮),可以把探伤仪的电源适配器拔下后过两分钟后再插上继续充电,多次重复此操作可使电池充电恢复正常。
4、电池是消耗品,虽然可以进行上百次的充放电,但其最终会失效。当您发现电池工作时间明显缩短已不能满足性能要求时,请更换新电池。
5、电池存放环境和充电场所应避免高温和潮湿,并要求洁净,切不可有油污、腐蚀液体等,尤其注意电池的正负极部位不要与金属物品等接触。
6、锂电池由多个单元组合而成,内部有特殊的保护电路和装置,严禁擅自对电池拆卸或者改装,严禁挤压电池,严禁使电池短路。否则可能会造成严重后果。
7、电池在运输和使用过程中,要小心谨慎,防止电池过量冲击,更应避免电池跌落、撞击、刺穿、水浸、雨淋等情况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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