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板直射波检验规程
3. 仪器:
3.1 CTS-23A 、HS-600脉冲反射式探伤仪。
3.2 仪器主要性能指标应符合ZBY230-84标准要求。
3.3 仪器应至少1年检定一次。如出现故障,应在故障消除后进行检定。
4.探头:
4.1纵波直探头: 1. Φ20mm、2.5MHz; 2. Φ24mm、2MHz。
4.2选用探头应能分辨IIW-1试块上100mm、91mm、85mm三个距离。
5. 藕合剂:水
6. 扫查:探头扫查速度不应大于150mm/s,在进行100%扫查时应保证10%的重覆扫查。
7. 灵敏度:
7.1将仪器的水平扫描线调节到显示至少2倍板厚的量值。
7.2将仪器调整到能在板的一个完好区域获得的背面参考回波为50%(最小值)到75%(最大值)满刻度高。
8. 检测时的校准: 无损检测资源网
8.1所有的校准与检测应在关闭抑制控制状态下进行。
8.2核准仪器时,将探头沿板表面扫查,扫查距离至少为1T或150mm,两者中取较大的值,记下背面回波位置,若校验时背面回波位置同校准的有变化,应重新校准仪器。
8.3 因检测人员变换,或最多每隔30分钟或仪器线路出现下述任何一种情况,都应重新校准:
a.更换探头, b. 更换电池, c. 更换电输出端, d. 更换同轴电缆, e.电源中断(故障)。
9. 检测时机:检测应在抛丸后进行,如订购的是淬火或回火板应在热处理后进行。
10. 检测方法:神视
10.1选择任一主平面进行检测,并沿着相互垂直的格子线中心扫查,超声波测厚仪 http://www.chaoshengbocehouyi.com 格子线间距为200mm,应对板边沿宽度为50mm的带状区域进行100%扫查。
10.2板的近表面缺陷应选择板的另一面检测。
10.3在扫查过程中,若出现背面回波完全消失并伴随有连续信号显示时,应对有不连续信号显示的相邻方格的全部区域进行100%扫查。存在这种状态区域的实际边界应该是:将探头移离不连续的中心处,直至背面回波与不连续回波等高时,在该处记上标记,重复以上操作,直至确定整个边界。
10.4另一种确定缺陷边界的方法:移动探头找到最高波,然后采用半波高度法(6dB)测定边界。
10.5边界的确定是以探头中心点的连线来确定的。
11. 验收标准:
11.1对10.3条、10.4条所确定的缺陷区域应进行评价。
11.2对不连续显示信号区域,只要它不能被一个直径为75mm或半板厚(取大值)的圆包容,则按拒收处理。
11.3如果检测人员认为是危害性缺陷时,则应拒收。
12. 记录:对10.3条、10.4条检测出的缺陷应予以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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