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JB_1538A-2008 航空结构件用钛合金棒材规范 附录 A 适用于航空结构件用直径为 12 mm~220 mm 的 TC4 钛合金棒材和直径为 21 mm~150 mm 的 TB6 钛合金棒材的超声波检验和验收。
A.4.2.1 TC4 钛合金棒材径向纵波检验,推荐使用直径或边长为 8 mm~20 mm、工作频率为 2.5 MHz~10MHz 的直探头;TB6 钛合金棒材径向纵波检验,推荐使用直径或边长为 8 mm~14 mm、工作频率为 4 MHz~10MHz 的直探头;棒材周向横波检验推荐使用直径或边长为 12 mm~20 mm、工作频率 2.5 MHz 的探头。
A.4.2.2 直径为 12 mm~40 mm 的棒材应采用线聚焦形探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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