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5777-2008 无缝钢管超声波探伤检验方法适用于外径不小于 6 mm 且壁厚与外径之比不大于 0.2 的钢管。壁厚与外径之比大于0.2的钢管的检验,经供需双方协商可按本标准附录 C 执行。
探伤原理
超声波探头可实现电能和声能之间的相互转换以及超声波在弹性介质中传播时的物理特性是钢管超声波探伤原理的基础。定向发射的超声波束在管中传播时遇到缺陷时产生波的反射。缺陷发射波经超声波探头拾取后,通过探伤仪处理获得缺陷回波信号,并由此给出定量的缺陷指示。
超声波探头选用
6.2.1 压电超声波探头的工作频率可在 1 MHz~15 MHz 之间选择,单个探头的晶片长度或直径应不大于 25 mm,但人工缺陷长度小于 20 mm 时应不大于 12 mm。
6.2.2 压电超声探伤可使用线聚焦或点聚焦探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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