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比试块对于脉冲反射法的确非常重要,直接作为检测工艺的一个重要部分和环节;但对于TOFD衍射技术,对比试块是否同样重要?的确值得检测人员思考。曾经在一重,中国特检院和外国同行进行TOFD对比分析时,提到过对比试块的使用。在检测前后分别采集对比试块数据,作为评价设备上TOFD检测数据是否有效的一个重要依据;从TOFD检测适用性来讲,对比试块显得有点多余,因为在待检工件或设备上调节灵敏度和时间窗口等工艺参数,标准规范是允许的,这时候对比试块显得有点多余;(但要注意,曾经论坛上讨论过A扫波幅对于TOFD检测的意义,那种TOFD检测技术不像传统脉冲反射法依靠波幅定量的观点,仅仅是理想状态。衍射技术比一般脉冲反射技术在回波上高了30多dB,大大降低了对波幅高度的依赖,但是仍然依赖回波时差分辨技术;回波时差技术对信噪比是有要求的,信噪比又是离不开回波高度和本底噪声的)一句话,脉冲回波反射技术直接依赖回波高度,TOFD技术已经对回波高度不太依赖,但和回波高度间接相关的。这一点是值得讨论的。
从TOFD检测的规范性来讲,对比试块是必不可少的;TOFD技术和传统脉冲回波技术有共同的要求和步骤,即对检测仪器及系统(超声设备,探头线、探头、校准试块等)校准,检测工艺在对比试块调试,沧州欧谱检测工艺在模拟试块上验证,检测工艺在设备上检测。不同的检测单位、检测人员会导致同样的设备参数,制定的TOFD检测工艺差别可能较大。实际检测过程当中,很少有模拟试块对TOFD检测工艺进行验证、演示,确定TOFD检测工艺正当性以及检测系统完好性(如严格按要求校准,完好性可不提),那么对比试块其实可以代替模拟试块的部分功能和作用。这对检测过程的控制是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而国内尚未出现对TOFD检测工艺正当性怀疑和争议的案例(因为很多监管人并不太懂这门技术?)
实际检测当中,有多少检测员使用对比试块对检测工艺进行调校过?并在检测前后专门采集对比试块的数据作为检测数据起始依据?
有多少检测单位有校准试块、模拟试块?并按规范要求进行校核、验证以及对超声设备及探头进行跟踪溯源?
对比试块的材料声速等声特征量和工件声速并不一致的,有多少人测过对比试块的声速?以及工件的声速。虽然声速测不测,对定位的影响可能不大,但声速从5800到5950相差较大,且材料不同状态声速也不相同。
在常规脉冲反射法检测技术当中,当采用DGS法测试,可以不采用或少用相关试块,其它的超声检测技术基本上都是依赖很多试块的!我未看到TOFD技术能够脱离对比试块的趋势。
对比试块就像一把尺子,能够使得不同的检测工艺留下直接的对比数据,以及可以作为判定检测数据是否有效的一个依据,还是非常重要的。
只是,检测人员对“对比试块‘的使用和认识还不够,导致对比试块显得有点多余罢了!一句话,对比试块仅是增项时的一个必不可少检查项目,然后就可以束之高阁的想法,有点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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