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机械工程学会无损检测学会自2007年1月1日起,按照GB9445-2008标准(等同于ISO9712-2005标准)进行无损检测人员资格认证。于2015年6月1日开始,无损检测学会颁发的无损检测人员资格证书加入国际无损检测委员会(ICNDT)国际认证体系,执行ISO9712-2012标准。原来颁发的资格证书年满五年,需要申请资格证书延期人员,必须按照新标准要求进行办理:
1、在学会网站www.chsndt.org 下载“无损检测人员证书延期申请表”和“持证人员道德行为准则”,按照表格要求填写并签字。
3、在有效期止之前的12个月内,视力都必须达到ISO9712-2012规定的视力要求。可在就近的医院,地方学会或培训中心进行近距离视力检查,并盖章签字证明。 单位每年必须给持证者检查健康和视力,单位出具证明材料并盖章亦可。
4、延期费:1,2级人员人民币500元/证;3级人员人民币700元/证。
5、将证书原件正副本,一寸近照两张,包括1,2,3 款要求的申请表和证明书以及延期费一并寄至中国机械工程学会无损检测学会秘书处,地址:上海市辉河路100号3号楼606室,邮编:200437;电话/传真:021-65550277。
6、必须在证书有效期到期日一个月前递交申请,办理延期。逾期不予办理
如不能满足上述规定,此人必须进行重新认证。
中国机械工程学会无损检测学会认证机构对上述通知具有最终解释权。
中国机械工程学会无损检测学会认证机构
2015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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